同性伴侶獲福利 政府上訴指變相承認同性婚姻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12/11 14:22

最後更新: 2017/12/1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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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右)與伴侶手拖手離開法庭。

入境處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早年與同性伴侶於新西蘭結婚後,遭公務員事務局及稅局以不承認同性婚姻為由,分別拒絕批出配偶福利及不准合併報稅,梁早前就此提出司法覆核,就配偶福利範疇上獲判勝訴,公務員事務局不服判決,今(11日)提出上訴指,若批出福利即變相承認同性婚姻,對傳統家庭觀念構成打擊。

公務員事務局一方今陳詞時強調,本案與性傾向並無關係,有關待遇差別是婚姻所帶來的福利,而婚姻擁有特殊地位,因此已婚伴侶擁有特權是合理做法。上訴庭首席法官張舉能一度質疑政府一方稱傳統家庭觀念會受打擊的說法,指本案只涉及僱傭福利。公務員事務局一方亦陳詞指,倘向梁批出有關福利,將會有更多同類情況的人士申請福利,此舉將增加公帑負擔。

梁鎮罡一方則回應指,本案是一宗關乎憲法平等的案件,梁並非要求政府承認同性婚姻,梁亦明白本港法例並不承認民事結合,但即使對於婚姻狀況的差別是合法,這不代表以婚姻狀況作為是否批出福利的標準是合法。梁一方又指即使可節省公帑,亦不能使歧視合理化。梁一方亦質疑,將婚姻狀況與僱傭福利掛勾的做法並不合比例。

梁今離開法庭時感謝律師團隊,並強調自己並非要求特權,只希望爭取平等對待。另外,梁早前就向稅局提出的司法覆核被判敗訴,梁亦會提出上訴,案件明續審。